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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不核准投资总额的外商投资企业如何适用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规定的批复

晋国税函[2004]239号颁布时间:2004-05-11

     2004年5月11日 晋国税函[2004]239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不核准投资总额的外商投资企业如何适用购买国产设 备抵免企业所得税规定的批复》(国税函[2004]4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不核准投资总额的外商投资企业如何适用购买国产设备抵 免企业所得税规定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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