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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方式改革后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晋地税税二发[2001]28号
颁布时间:2001-05-09
2001年5月9日 晋地税税二发[2001]28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方式改革后扣缴个人所得 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方式改革后扣缴个人所得税问 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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