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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发生坏帐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晋地税税二发[2001]3号 颁布时间:2001-01-18

     2001年1月18日 晋地税税二发[2001]3号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发生坏帐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0]9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发生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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