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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
晋地税税二发[2001]26号
颁布时间:2001-04-28
2001年4月28日 晋地税税二发[2001]26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及其分局、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 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 定》执行口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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