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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财政局、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冶金联合企业矿山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并财法[2002]3号
颁布时间:2002-08-16
2002年8月16日 并财法[2002]3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调整冶金联合企业矿山铁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知〉的通知》(晋财法[2002] 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 冶金联合企业矿山铁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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