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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四批)的通知》的通知
晋财法[2001]49号
颁布时间:2001-09-10
2001年9月10日 晋财法[2001]49号 各市(地)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直属征收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 (第四批)的通知》(财税[2001]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四 批)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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