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山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欠缴税金核算方法的通知》
并地税计发[2002]7号
颁布时间:2002-03-05
2002年3月5日 并地税计发[2002]7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晋地税计发[2001]18号《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修订欠缴税金核算方法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彻底 弄清潜水底数,市局近期将对2001年底安排的清缴欠税工作进行检查。 附件: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欠缴税金核算方法的通知》 的通知
(2)
上一篇: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欠缴税金核算方法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剧本使用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