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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地税政发[2002]13号
颁布时间:2002-07-25
2002年7月25日 晋地税政发[2002]13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稽查局、农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实施方案〉的通 知》(国税发[2002]74号转发给你们。为了保证我省地税系统税务人员执法 资格统一考试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为晋地税人便字[2002]61号所确定的范围。 二、关于《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实施方案》第八条第二款所涉及的 “可适当降低分数标准”问题,将由省局统筹考虑解决。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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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决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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