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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我市地税系统发票价格的通知
并地税征发[2002]9号
颁布时间:2002-06-09
2002年6月9日 并地税征发[2002]9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根据《关于在我市管辖的填开式发票上增加锯齿剪贴条的通知》(并地税征发 [2002]5号)文件规定,我市地税系统管理的发票已进行了改版。经太原市物 价局批准(并价费函字[2002]1号),现将我市地税系统发票统一零售价格 [见附表(见光盘附表)]印发给你们,各单位因按照价格进行发售。特此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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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专项整治集贸市场切实加强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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