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告2014年第3号颁布时间:2014-03-13
为规范全省出租汽车发票、公路客运发票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自
一、统一原河北省通用机打发票(H)和河北省通用机打发票(I)上所使用的“河北省出租汽车发票专用章”规格样式。
河北省出租车发票专用章尺寸(2.7×
样式见附件
二、在河北省客运发票(机打)、河北省客运发票(热敏纸)、河北省客运发票(定额)上统一套印“河北省公路客运发票专用章”。
河北省公路客运机打票章尺寸(3×
样式见附件
三、本公告发布之前印制的河北省通用机打发票(H)、河北省通用机打发票(I)以及河北省客运发票(机打)、河北省客运发票(热敏纸)、河北省客运发票(定额)继续有效。
四、本公告自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