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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扫描器具等设备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7]70号颁布时间:2007-02-05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扫描器具等设备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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