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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河北省财政厅、石家庄海关、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不在试点地区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名单和新增试点地区名单通知的通知
冀财税[2007]32号
颁布时间:2007-03-27
各设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隶属海关:
现将《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不在试点地区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名单和新增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
》(财税[2007]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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