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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的通知

京经信委发〔2015〕52号颁布时间:2015-12-18

市发展改革委、首都精神文明办、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海关、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网信办、北京银监局、北京保监局、北京证监局、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市总工会、北京铁路局: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4〕306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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