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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地税地〔2014〕26号颁布时间:2014-03-12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4〕1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