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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的决定
颁布时间:2003-09-26
2003年9月26日 (2003年9月26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自2003年10月1 日起,废止《重庆市农民负担管理条例》。 《重庆市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废止后,各级人民政府应继续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 革,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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