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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成府发[1998]9号颁布时间:1998-01-20

     1998年1月20日 成府发[1998]9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1997]22 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作的通知的通 知》(川府发[1997]152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结合本 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菜篮子”工作的领导。“菜篮子”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 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予以充分重视,进一 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各项生产和流通工作。市政府决定建立“菜篮 子”工作协调会议制度,由分管市长牵头、市商贸委、农委、计委、农牧局、财政局、 工商局、物价局、工行、农行等部门参加,协调“菜篮子”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各地“菜篮子”工程的建设。“菜篮子”日常工作由 市商贸委具体负责。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副食品风险调控基金和重要商品储备制度。我市已于19 89年建立了主要副食品价格调控基金,并已迈入了规范化、制度比的轨道,九年来, 在平抑物价,化解风险,稳定市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与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相 一致,市政府决定将市主要副食品价格调控基金更名为副食品风险调控基金。市商贸 委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继续管好、用好副食品风险调控基金。同时,要进一步 落实和完善市级重要商品储备制度,适时调剂余缺,保障市场总量和结构的基本平衡。   三、加强基地建设,扶持发展“菜篮子”生产。各级菜办和流通、农业等有关部 门要根据城镇建设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好蔬菜基地的布局规划和调整工作。要坚持 征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和先补后占,谁占谁补,占多少补多少的制度,稳定蔬菜种 植面积。同时要加强其他“菜篮子”商品生产基地建设,建设一批货源稳定、产销紧 密衔接的肉、蛋、奶及水产品生产基地。要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加强良种培育、开发, 引进先进实用种养技术的推广工作,不断提高“菜篮子”产品的科技含量,促进其产 量、质量的提高与结构的优化。要加强病虫害、疫害防治工作,确保群众身体健康。   四、建立和完善“菜篮子”宏观调控体系。要建立和完善“菜篮子”产销与价格 监控制度,定期向社会反馈商品供需与价格信息,引导生产与消费。各区(市)县政 府、市商贸委等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宏观调控手段,抓好总量平衡,搞好基地建设、 做好旺淡调节、余缺调节、节日供应、平抑物价和抗灾自救等工作,确保产销稳定、 淡季不淡、货丰价稳。同时,要加强法制建设,逐步把市场调控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通过法律规范整顿流通秩序,打击侵害农民和消费者利益的各种不法行为。   五、充分发挥国有流通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国有流通企业要不断深化改革,主动 进入市场,积极探索发展贸工农、公司加农户、产供销一条龙的产销一体化营销组织 以及连锁经营、直挂、直配、直销等多种营销方式,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以掌握充 分的货源和方便群众购买。特别是在节日、淡季、灾期,国有流通企业要增加市场投 放量,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发挥稳定市场、平抑物价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国有流通 企业要积极做好“菜篮子”商品的收购等各项为农服务工作,保护农民利益,促进 “菜篮子”商品生产的稳定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国有流通企业 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减轻其经营负担,原有有关“菜篮子”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和措 施要继续执行,并及时兑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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