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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换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工作方案的请示
颁布时间:2000-11-20
2000年11月20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国家、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布置,我市 已全面开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换发许可证工作。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多, 时间紧,难度大,为确保按时完成这一任务,促进全市医药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开 展,特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上级精神,这次换证工作不是一次简单的行政程序,而是一次对相关法律、法 规和行政规章的宣传教育和执行过程。要求做到三个结合。? 1.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结合,解决流通中“多、小、差、乱”的现状。? 2.和规范经营行为、创造良好市场环境相结合。? 3.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相结合。? 二、组织领导? 1.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换证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的换证组织领导和协调工 作。? 2.鉴于各县区药监机构尚未成立,职能尚未集中,由医药、卫生两个管理部门 共同建立本辖区工作组,并由医药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本辖区协调、实施工作。? 3.按省上精神,经培训的市级换证审查员分工负责各辖区换证的初检、初审、 转报等具体工作。 ? 三、时间安排? 1.2000年11月底前完成审查员培训,我市换证方案报省局审批等换证准 备工作。? 2.2000年12月底前完成各县区换证动员和对经营者按验收标准,相关法 律法规培训以及换证摸底调查工作。? 3.2001年3月底前完成经营户按验收标准整改、初审、验收等工作,汇总 全市审查表报省局 审批。? 4.2001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换证工作,向市政府和省药监局作总结报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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