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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关于青岛市雕塑艺术馆门票价格的批复

青价费[2000]115号颁布时间:2000-04-28

     2000年4月28日 青价费[2000]115号 青岛市雕塑办公室:   你办关于青岛市雕塑艺术馆收费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青岛市雕塑艺术馆向社 会公众开放实行收费管理。具体门票价格确定为:每张10元;对持证老年人、大、中、 小学生实行半价优惠;身高1.30米以下儿童、残疾人免费参观。   此批复自2000年5月1日起执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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