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青岛市财政法规库
>
正文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财贸物价局 青岛市黄岛区财贸物价局关于区公交总公司月票价格的批复
青开价字[2000]27号
颁布时间:2000-12-14
2000年12月14日 青开价字[2000]27号 区公交总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调整月票价格的请示》(青开公交[2000]45号)收悉。 根据管委(区政府)第13次主任(区长)办公会议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1路线月票价格调整为每张80元,并面向社会公开发售。 二、学生月票统一调整为每张35元,分别在1、3、4、7、16路线和5、 8、9、10、11、12、13路线通用。 你公司在办理月票时应做到明码标价,优质服务、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
上一篇: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调整310路公共交通线路票价的函
下一篇: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231路公共交通线路票价的复函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