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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07]109号
颁布时间:2007-05-31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3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该通知和全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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