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2007]108号颁布时间:2007-11-02
《安徽省社会资本和外资投资文化产业指导目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安徽省社会资本和外资投资文化产业指导目录》说明
一、为指导社会资本及外资投资安徽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本目录。
二、本目录以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为依据,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体育产业的内容。本目录按照国家对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的相关政策,将目录分为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四个部分。
三、社会资本和外资投资文化产业项目不同规模,需按目录中“投资项目管理”列示的权限向不同级别管理部门申请核准或备案。
四、本目录体系所列类别和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如国家和我省有新的政策法规出台,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