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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皖政办明电[2006]39号
颁布时间:2006-07-03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入汛以来,我省多次出现局部强降雨、大风、冰雹、龙卷风、雷电等突发性强对流灾害天气,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为迅速传递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灾减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是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各地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特别是重大信息发布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政治责任感,确保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及时、迅速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要采取有效措施,畅通信息渠道,认真解决好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准确、无误地进村、入户、到学校,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气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突发性灾害天气预报的准确率,加快建设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平台。水利、国土资源、教育、通信等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配合、协作,进一步扩大手机短信在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发布中的覆盖范围,尽快覆盖到村委会主任、村支部书记、农村学校正副校长。对一些存在实际困难的贫困地区,通信部门要给予照顾或优惠。各新闻媒体要认真做好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的发布工作,特别是电视台、电台等媒体要在第一时间发布,对补充、更正的信息要及时增播、插播。
三、切实加强对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和宣传力度,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督促有关单位与气象部门保持联络畅通,加强信息沟通,在接到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后,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迅速做好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密切配合,加强会商,积极主动地做好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气象信息在抗灾减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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