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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财会[2009]68号颁布时间:2009-07-03
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三、七分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