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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财会[2009]37号颁布时间:2009-04-27
本市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财政部 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4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