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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财政局关于对《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其它资金管理方式的报告》的答复
并财综字[1996]20号
颁布时间:1996-11-20
1996年11月20日 并财综字[1996]20号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其它资金管理方式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发[19 96]29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除 省地方税务局、市财政直接拨款外,其它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均属预算外资金,应 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望你局接此通知后,尽快按规定执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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