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山西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山西省地方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分享改革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晋财预[2002]12号
颁布时间:2002-01-31
2002年1月31日 晋财预[2002]12号 各市地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地中心支行: 现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项改革后有关问题的 补充通知》(财预[2002]2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 局、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关于财政体制调整后有关预算管理 和收入征缴及入库等具体问题的通知》(晋财预[2001]155号)和《关于转 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分项改革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 知》(晋财预[2002]5号)一并认真遵照执行,确保所得税收入分项改革和省 对市地新体制的顺利运行。 附件: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分享改革后有关问题的补充 通知
(2)
上一篇:
山西省地方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纳税人多缴税款及应付利息办理退库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
山西省地方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收入分项改革后有关速算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