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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陕地税发[2001]127号
颁布时间:2001-07-23
2001年7月23日 陕地税发[2001]127号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 [2001]7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音乐茶座,从2001年5月1日 起,全省统一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麻将馆、钓鱼场等统一按照“娱乐业——游艺” 2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请一并执行。 附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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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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