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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摩尔多瓦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的通知
市国税发[2001]394号
颁布时间:2001-07-09
2001年7月9日 市国税发[2001]394号 市国税涉外分局、临潼分局、阎良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摩尔多瓦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国税发[2001]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摩尔多瓦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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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涉外税务审计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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