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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陕地税发[1997]138号
颁布时间:1997-09-15
1997年9月15日 陕地税发[1997]138号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7]472号)抄件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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