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陕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电子物资西北公司上交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市国税发[2001]108号
颁布时间:2001-02-15
2001年2月15日 市国税发[2001]108号 市国税一分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电子物资西北公司上交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的通知》(陕国税函[2001]62号)转发给你局,请依照执行。 附件: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电子物资西北公司上交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 知
(3)
上一篇: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七四一四厂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的通知
下一篇: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取2000年度管理费的批复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