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陕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储蓄存款利息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陕国税发[2000]231号
颁布时间:2000-08-25
2000年8月25日 陕国税发[2000]231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人民银行陕西省辖内各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邮政 储汇局、各国有商业银行陕西省分行、交通银行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储蓄存款息清单的通知》(国税发 [2000]136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国有商业银行陕西省分行、陕西省邮政储汇局及其他储蓄存机构要尽快与 其上级行联系,根据上级行对此项作的安排、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切 实可行的施,并加快落实,使规范利息清单工作能按期完成。 二、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和人民银行陕西省辖内各中心行务于2000年12月 15日前将贯彻落实规范利息清单的各项工作及检查情况书面分别上报省国家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储蓄存款利息清单的通知
(3)
上一篇: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储蓄存款利息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居民个人储蓄存款所得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