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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长安县地方税务局免征有线电视初装费、收视费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市地税字[1999]102号
颁布时间:1999-09-15
1999年9月15日 市地税字[1999]102号 长安县地税局: 你局《关于免征有线电视初装费、收视费营业税的请示》(长地税字[1999] 28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 994]159号)第六款明确规定“对有线电视安装费(也称之为“初装费”), 应按”建筑业“税目征税”。据此,对你辖区的县广播电视局收取的有线电视初装费、 收视费收入,应依法按“建筑业”、“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附件1:关于免征有线电视初装费、收视费营业税的请示(略)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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