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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它计税、扣税凭证稽核检查办法(试行)》中有关条款的通知
市国税函[2002]177号
颁布时间:2002-08-06
2002年8月6日 市国税函[2002]177号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它 计税、扣税凭证稽核检查办法(试行)”中有关条款的通知>的通知》(陕国税函 [2002]23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它计税、 扣税凭证稽核检查办法(试行)>中有关条款的通知》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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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和三轮农用运输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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