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陕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市国税发[2002]115号
颁布时间:2002-04-27
2002年4月27日 市国税发[2002]115号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规程的 通知》(陕国税发[2002]7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安排 好本单位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管理的推广实施工作。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联系。 附件: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规程》的 通知
(3)
上一篇: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技术监督局《转发〈关于停止加油机税控装置研制开发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规程》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