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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市地税发[2002]39号
颁布时间:2002-03-22
2002年3月22日 市地税发[2002]39号 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税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征收 营业税问题的批复》(陕地税函[2002]6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征收营 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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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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