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陕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驻陕企业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国税函[2002]61号
颁布时间:2002-03-21
2002年3月21日 市国税函[2002]61号 市国税高新分局、稽查二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驻陕企业技术开发 费扣除标准问题的通知》(陕国税函[2002]8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驻陕企业技术开发费扣 除标准问题的通知
(3)
上一篇: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坏帐损失税前列支的批复
下一篇: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驻陕企业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问题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