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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陕西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公司使用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地税发[1999]118号
颁布时间:1999-05-27
1999年5月27日 陕地税发[1999]118号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陕西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是从原邮电部门所属寻呼资产剥 离出来,并吸收职工入股成立的专业化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利用998(999)本 地网、126(127)全国网1991(992)全国部分城市网和198 (199)全国网开展寻呼业务。省公司在各地市设有十二个分公司,具体经营所在 地市寻呼业务。针对国信寻呼行业的业务特点以及便于行业专用发票监控和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研究决定,对陕西国信 寻呼系统经营寻呼业务所使用专用发票,由省公司汇总用量申报省局批印,统一采用 无碳压感纸印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省局发给省公司及所属分公司《陕西省发票领购簿》(简称《领购薄》)。省公 司凭《领购簿》向省局统一购印专用发票,各分公司凭《领购簿》向省公司领购。省 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应按照发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专用发票保管制度和专人管理制度, 设置发票帐薄,报送《专用发票领用存及管理情况季报表》,省公司向省局报送,分 公司向省公司、地市局及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各分公司所在地市局及主管税务机关对 专用发票帐薄及使用管理情况有检查权,并对查出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进行处罚。 附件1:专用发票领用存及管理情况季报表(略) 附件2:陕西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公司名单 1.西安126(127)分公司 2.西安998(999)分公司 3.西安991(992)分公司 4.铜川分公司 5.宝鸡分公司 6.咸阳分公司 7.渭南分公司 8.汉中分公司 9.商洛分公司 10.延安分公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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