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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藏国税函[2003]110号
颁布时间:2003-07-15
2003年7月15日 藏国税函[2003]110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区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3]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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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2003年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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