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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转股企业实物投资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藏国税函[2003]253号颁布时间:2004-01-07

     2004年1月7日 藏国税函[2003]253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转股企业实物投资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3]13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转股企业实物投资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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