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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清理我区国税系统经济担保情况的通知
藏国税函[2002]93号
颁布时间:2002-08-20
2002年8月20日 藏国税函[2002]93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区局办公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警惕和防范国际秃鹫基金对我国政府担保 债务进行袭击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02]676号)文件精神, 请各地(市)国税局结合文件精神,对本单位的经济担保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并于8 月26日前,将有关数据和清理情况报区局财务管理处。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警惕和防范国际秃鹫基金对我国政府担保债务 进行袭击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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