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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区税务系统党的作风建设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藏国税发[2002]125号颁布时间:2002-10-23

     2002年10月23日 藏国税发[2002]125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本局各部门:   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全区税务系统一项重要和长期的工作。为全面总结我 区税务系统党的作风建设取得的成绩和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 作风建设,根据区直机关党的作风大检查动员大会有关精神和要求,自治区国家税务 党组决定进行全区税务系统党的作风大检查。现将《全区税务系统党的作风大检查活 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 自行安排检查活动,重点是对区局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找并提出改进 建设和意见,于11月10日前向区局反馈。 附件:全区税务系统党的作风建设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税务系统党的作风建设,提高税务机关执法和服务水平, 根据《区直(中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的作风建设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藏委厅 [2002]10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税务系统作风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 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 六中全会和区党委六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 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有关要求,提高全区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转变作风的自觉 性,切实解决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存 在的突出问题,使全区税务系统作风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此次党的作风建设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自治区 国税局成立全区税务系统党的作风建设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次 诺  自治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袁庆杰  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       群 培  自治区国税局纪检组长   成 员:尼 玛  自治区国税局监察室主任       达娃次仁 自治区国税局监察室副主任       于贵香  自治区国税局机关党委书记       次 南  自治区国税局人事教育处处长       成永安  自治区国税局信息中心主任       达娃云旦 自治区国税局直属征收局局长       李保荣  自治区国税局办公室主任       谢学忠  自治区国税局税政法规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尼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于贵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莫毅、卢彦豪、杨锐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三、主要内容   这次作风建设大检查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对照区党委六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上 指出的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检查,重 点突出以下几点:   一是领导干部转变作风、服务基层的自觉性是否得到提高,是否深入基层加强调 查研究,各级领导干部是否积极撰写调查报告或调研文章。   二是各级税务机关是否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是否将每年全区税务 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落到实处,是否存在不解决实际问题,热衷于做表面文章的现象。   三是各级税务机关对自治区有关扶贫帮困规定的落实情况,以及对扶贫联系点开 展工作的情况。   四是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能否做到用好、用活、用足这些优惠 政策。   五是各级办税服务厅采取措施,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情 况,在办税过程中能否维护纳税人利益,能否做到规范操作、简化程序、公开透明、 责任明确。   六是各级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活动是否符合《全区税务系统税收工作规程》,对 违反有关规定的是否严格按《全区税务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进行处罚。   七是对党风廉政建设有何部署,完善了哪些廉政制度,做了哪些具体实际的工作, 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如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能否自觉 遵守《廉政准则》各项规定,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是否得到及时查处等。   四、方法和步骤   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这次活动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检查组评估与群众评议 相结合的方式,分五个步骤进行,时间为30天左右。全区税务系统党的作风大检查 活动分以下几个阶段:   一是动员阶段(10月22日-24日)。22日上午,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召 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4日下午,召开区国税局干部职工大 会进行动员,公布工作方案,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大检查活动。   二是自查阶段(10月25日-29日)。认真总结近几年全区税务系统改进和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在组织干部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 态度的基础上,联系实际认真进行自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写出自查总结材料。   三是检查阶段(10月30日-11月5日)。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做好准备, 接受检查组检查。   四是整改阶段(11月1日-18日)。根据自查和检查出来的问题,深入查找 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11月18日前,向区直机关党的 作风建设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改情况报告。     五是总结阶段(11月18日-20日)。区国税局召开总结大会,对大检查活 动的主要做法、取得的初步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整改 方案报区直机关党的作风建设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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