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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的通知

藏国税发[2002]28号颁布时间:2002-03-27

     2002年3月27日 藏国税发[2002]28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区局各部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 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映。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 行)》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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