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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合作项目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云财税[2007]22号颁布时间:2007-03-19


各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合作项目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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