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云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受装修房屋契税计税价格问题的批复

云地税三字[2007]12号颁布时间:2007-06-15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受装修房屋契税计税价格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60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