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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通知
云地税征字[2005]14号
颁布时间:2005-04-05
2005年4月5日 云地税征字[2005]14号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通知》(国 税发[2005]4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对试行过程中遇 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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