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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云地税二字[2005]56号颁布时间:2005-06-21

     2005年6月21日 云地税二字[2005]56号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 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48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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