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4日 云国税发[2005]77号
各州、市国家税务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有关问题的通
知》(国税发[2004]119号)和《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开展审核
检查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59号)的要求,我省按月认真对增值税其
他抵扣凭证全面审核检查,为进一步巩固成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现将2004年
12月份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的审核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审核检查情况
12月份我省需审核检查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发票7897份,其中:废旧物资
发票5771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908份,海关完税凭证218份;共审核
完成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3137份,占需审核总数的39.72%。具体情况是:
(一)废旧物资发票
审核废旧物资发票1326份,占需审查5771份的22.98%。其中:录
入错误457份,占总数的34.46%;已申报而漏采漏传4份,占总数的
0.30%;正常787份,占总数的59.35%;移交稽查查处6份,占总数的
0.45%;其它问题72份,占总数的5.43%。
(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审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669份,占需审查发票1908份的87.47%。
其中:录入错误1299份,占总数的77.83%;已申报漏采漏传77份,占总
数的4.61%;正常247份,占总数的14.80%;移交稽查查处1份,占总
数的0.06%;其它问题45份,占总数的2.70%。
(三)海关完税凭证
审核海关完税凭证142份,占需审查发票218份的65.14%,其中:录
入错误51份,占总数的35.92%;正常79份,占总数的55.63%;其它
问题12份,占总数的8.45%。
12月份三小票审核检查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份
录入错误 漏采漏传 正常发票 违规发票 查处发票 其他问题 合计
废旧物资发票 457 4 787 0 6 72 1326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299 77 247 0 1 45 1669
海关完税凭证 51 0 79 0 0 12 142
合 计 1807 81 1113 0 7 129 3137
(注:其他汇总表及结果统计表请从FTP下载:流转税处/各地上传/抵扣凭证审核
检查情况反馈/统计表反馈)
二、造成比对异常的主要原因
(一)废旧物资发票
1、缺联发票的主要原因是抵扣方在录入发票信息时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录入错
误;有的重复采集而有的没有采集也是原因之一。
2、不符发票原因可能是主管税务机关代码7位或9位采集口径不一致造成。
(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缺联发票的主要原因是代开发票机关未采集存根联数据。
2、不符发票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由于专用发票条型章加盖不清,难以识别造成企业将税务登记证号采集错误;
二是代开专用发票机关将存根联数据采集错误。
(三)海关完税凭证:一是开票日期跨月造成,此类问题属采集软件上的缺陷、
技术错误造成比对异常;二是企业录入错误所致,与海关方面采集口径的不统一也是
造成不符的原因之一。
三、应注意的问题
通过前一阶段的审核检查,我省四小票的比对相符率有了一定的提高,但还存在
很多问题。从本月审核检查的结果来看,录入错误及漏采漏传的发票占到了全部发票
的60.18%,这些人为失误是比对相符率低的主要因素,如果能在数据采集、传
输阶段增强责任心,仔细录入、认真审核,减少人为失误,那么数据比对相符率必将
大大提高。
(一)各地务必要下大力气,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数据采集质量,把失误率降到
最低,提高发票比对相符率;高度重视数据的采集比对和审核检查两项工作,认真研
究分析本地的情况,使两项工作相互促进,真正落实以票控税。
(二)对税务机关自行采集的数据严把质量关,采准每一张票的相关数据,杜绝
不采、漏采的现象发生,确保税务机关的数据采集不出差错。
(三)辅导纳税人做好数据采集工作。纳税人自采的信息要准确、特别是对海关
完税凭证和运输发票采集必须按规定统一口径,把好质量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数据退
回重采。
(四)认真研究审核检查工作的方式方法、操作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采
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增强责任意识,严查异常发票,堵住“四小票”税收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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