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云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丽江市国家税务局2001年至2003年度财务审计中存在问题的通报
云国税发[2005]24号
颁布时间:2005-01-21
2005年1月21日 云国税发[2005]24号 各州、市国家税务局: 2003年12月,省局派审计组对丽江市国家税务局2001年至2003年 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审计中发现丽江市国家税务局在财务管理中存在 多头开设银行账户、有关收入未纳入大帐管理 、大额提现,虚列支出,形成账外资 金等问题,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多头开设银行帐户 从2001年12月至2003年5月,丽江市国家税务局以兑现年度目标管理 考核奖为由,以个人名义多头开设个人储蓄存款帐户11个,其中:以和则奎为户名 开设活期储蓄存款4户;以胡玲为户名开设大额活期存单1户,活期储蓄存款1户; 以高良龙为户名开设邮政储蓄大额定期存单1户,活期储蓄存款4户。在以和则奎为 户名开设的4个活期储蓄存款户中,共涉及全市各县(区)局各种会议费、机关人员 伙食费、机关出租房屋收入、机关经费及其他收入3年共累计 1,580,852.74元。在以胡玲、高良龙为户名开设的7个存款户中,涉及 目标管理考核奖金2,131,299.00元。 (二)大额提现,虚列支出,形成帐外资金 通过收入不入帐、在机关经费中虚列支出大额提取现金和按会议计划经费领款等 方式,将1,580,852.74元资金存入伙食团和则奎的名下,先后开设4个 个人存款户,至使部分资金在帐外进行支用。 (三)大额提现发放各类奖励 从2000年12月至2003年3月,丽江市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开据三联 收据(非正式)从市局机关财务室提出现金发放各类奖励后,将余款存入胡玲及高良 龙私人存折,现金共计1,936,329.00元,用于兑现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奖 励。 (四)和双林挪用公款 经查,丽江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科干部和双林自2001年3月至2003年6 月13日在兼任丽江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工会经费帐出纳期间,挪用丽江市国家税务局 机关工会经费45,743.73元。 二、处理情况 丽江市国家税务局在财务核算、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说明了丽江市国家税 务局一是不能严格按照制度办事,监管不到位,有制度无制约;二是财务人员法制观 念淡薄,纪律观念差,导致违规开设个人帐户,挪用公款等问题连续发生,在丽江市 局机关内部造成了极坏影响。事情发生后,丽江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和市局领导对存在 问题予以了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市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全市各县(区)局财 务人员会议等,专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整改措施。要求各县(区)局对财务 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认真地自检自查,坚决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财经 纪律,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收支“两条线”制度,切实纠正和完善了财务管理中的不 规范行为。给予和双林同志行政降级处分,党组书记、局长伍正良同志向省局党组写 出了深刻书面检查。 三、引以为戒,严格管理 接此通报后,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要认真吸取教训,引 以为戒,对本级财务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公款私存、多头开户、 大额提现等违规违纪问题。省局重申:各级国税机关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制度,加 强财务监督力度,严禁公款私存、多头开户、大额提现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今后 凡发现类似问题,一律先免职,再调查处理。 (3)
上一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用电子信息传输系统升级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追加职工住房补贴经费的请示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