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云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省局机关200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云国税发[2005]43号
颁布时间:2005-02-01
2005年2月1日 云国税发[2005]43号 局内各处室: 根据《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 省局对局内各处室2004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经考核: 省局机关办公室、人事处、教育处(含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工会)、监察室、稽查 局、流转税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征收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国际税 务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计算机信息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税务科学研究 所(含《中国税务报》云南记者站)为党风廉政建设合格单位。 (3)
上一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关于观看肖占武案件警示教育专题片的通知
下一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各州市国家税务局200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