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云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丹霞路证券营业部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云国税函[2004]856号
颁布时间:2004-11-11
2004年11月11日 云国税函[2004]856号 昆明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 的通知
》(国税函[2004]1068号)规定,现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 丹霞路证券营业部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4年起,该营业部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 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 [2001]13号)的规定,在公司总部所在地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根据《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 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云国税函 [2002]283号)的规定,该营业部季度申报按应纳所得税额10%的比例就 地预交企业所得税,不足全年应纳所得税额60%的部分,由其在年度纳税申报时补 足。 三、该营业部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 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的管理和检查。主管国税机关要认真履行 就地监管职责。 (3)
上一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公文主题词表》的通知
下一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北京路证券营业部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